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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 / 遗失 / 损毁行李
延误 / 遗失 / 损毁行李
- 行李之责任问题
除非事先申报更高行李价值,并支付额外费用,我们对行李丢失,延误或损坏只负有限责任。此外,某些类型物品不可申报超额价值。
在大部分国际航线中 (包括国际航线中的内陆旅程部分),承运者的法律责任或受华沙公约 (Warsaw Convention) 之规限:托运行李之最高赔偿额约为每磅9.07美元(每公斤 20 美元),而手提行李之最高赔偿额约为每名乘客 400 美元。部分航线受蒙特利尔公约 (Montreal Convention) 规限:托运行李及手提行李之最高赔偿额约为每名乘客 1,000 个特别提款权单位(约为1,375美元)。
我们对于乘客托运的易碎或易坏物品,包括存放于托运行李内的钥匙,艺术品,摄影器材,金钱,珠宝,贵重金属,银器,药物,危险物品,商品,不规则物件,商业票据,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样本的遗失、损坏或运输延误概不负责。
- 行李延误
如您的行李并未于输送带按时送出,请前往我们坐落在候机楼的行李服务专柜 (位于海关前) 申报,我们的职员或值机代理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协助。
- 行李损毁
如果您的行李遭受损坏,请前往我们坐落在候机楼的行李服务专柜申报。我们的职员或值机代理,将安排修理服务并提供帮助。
- 提出追讨须知
如果您在乘搭国际航班时行李延误或受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报。您可在此下载行李索赔表格。
填完表格后,请按照 Property Iregularity Report 上所示通过邮件或传真,将表格交给我们,并附上您的机票、行李托运牌、超重行李票和发票的复印件。
您亦可直接联系我们设在不同国家 / 地区的行李部查询。
若您的私人保险已为行李投保,您也应该向您的保险公司索赔。我们可为您提供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