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及细则
以下的条款及细则规范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及马可孛罗会会员(以下简称会员)之间的关系。此条款及细则涵盖国泰航空有关责任的约束及其免责事项,敬请会员仔细阅读。
一般条款终止会籍
个人资料隐私权
责任限制及免责事项
其他
法律和司法管辖权
- 马可孛罗会(以下简称本会) 是由国泰航空负责管理及营运。
- 本会接受年满18岁或以上人士参加。本会会籍只供个人使用,不向公司或其他有法人地位的机构开放。国泰航空具有唯一的决定权判断是否接纳申请人的入会申请,申请人同时须支付 50美元的会籍申请费 ,会籍方可生效。
- 会员将获发会员号码及会员卡。会员号码/卡及相关的优惠一经使用,即表示会员已接纳国泰航空制订的此条款及细则以及本会不时发布的其他条款及细则。
- 本会的会籍和会员卡不得转让,并仅允许会员本人使用。会员卡属国泰航空所有,国泰航空有权要求会员随时退还。
- 在合理通知下,国泰航空保留最终权利随时更改本会的组织结构、优惠服务,或其他事项,包括此条款及细则、 或终止本会的运作,因上述的更改而可能导致的损失或损毁,国泰航空概不负责。会员一经使用本会的任何设施或优惠,即表示接纳对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相关更改。
- 本会会籍申请费概不退还。
- 加入本会或会籍升级时,会员将获发会员卡一张及行李名牌。新加入的会员可登录
www.cathaypacific.com 并浏览我们的网上会员指南,详阅附加条款及会籍权益。金卡、银卡及绿卡会员申请补发遗失的会员卡或行李名牌,须支付相关费用(网上申请费用为:20 美元或2,000「亚洲万里通」里数;非网上途径费用则为:50 美元或5,000里数)。 - 所累积的“会籍”里数∕航段乃根据所搭乘之“子舱位”的“大圆周距离”,即由起点的机场至目的地机场之间的距离而定,并以比例计算。如须接驳航班而转至其他编号之航机,所累积之“会籍”里数∕航段则根据每个航段的“大圆周距离”之总和作计算基础。不设最低“会籍”里数∕航段保证。客舱升等或在非自愿降等,均不会影响您累积的“会籍”里数∕航段。
- 会员每月将通过电邮收到账户报表。如会员要求账户报表副本,则须缴付 50美元或5,000「亚洲万里通」里数。
- 本会员指南属条款及细则之一部分,及被视为国泰航空及会员之间的部份合约。
- 只需以书面通知国泰航空,并交还会员卡,会员便可随时终止其会籍。届时所有已累积的“会籍”里数∕航段将会作废。
- 若会员作出任何不端或欺瞒行为,误用「亚洲万里通」计划的优惠或奖励、误用本会设施及服务、或未能遵守本会的条款及细则,国泰航空有权即时吊销其会籍资格及其使用会员卡和本会设施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国泰航空应同时取消其累积的所有里数/航段。
- 国泰航空亦可依其完全酌情权自行终止某会员会籍,并在此情况下提供该会员三至六个月的终止通知。通知期到期,其所有未使用的“会籍”里数/航段将作废。在不损害上述条款的原则下,国泰航空亦可依其完全酌情权终止或暂停某会员使用本会个别设施、优惠或服务的权利,但允许其保留会籍。
- 因故终止会员资格不可影响国泰航空及该会员在截至终止日期时的累积权利及补偿。
- 会员若在为期12个月的会籍年度内,未有活动记录或未达到会员指南内所规定的保持各级别所需的“会籍”里数/航段要求,其会籍资格将被终止。
- 若会员不幸身故,其会员账户将会被取消,所有已累积 “会籍”里数/航段将作废。
- 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会用于本会运作、提供相关优惠及服务、不时进行市场调研和筹划会务发展,以及为会员提供最新消息和资讯等用途。如会员未能提供或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可能导致国泰航空无法正常提供会员服务以及相关优惠。届时,会籍也可能会被终止。
- 所有资料均受国泰航空的个人隐私政策保护。上述个人私隐政策被视为已纳入国泰航空与会员的合同。有关资料可能会提供予本会的供应商以及伙伴机构,以便为会员提供最新消息及资讯。会员有权拒绝接收任何来自国泰航空、或是伙伴机构发送的资讯
- 会员有权要求查阅或更改任何储存于国泰航空的个人资料。如欲提出此类要求,会员须填妥由马可孛罗会会员服务中心提供的《资料查询及更改表格》,并有可能须要缴付有关的行政费用。
- 会员有责任向国泰航空提供最新的个人资料。如会员未通知国泰航空有关更改地址事宜而造成的损失,国泰航空概不负责。
- 会员可获发一个保密的个人身份识别密码(PIN)。会员须确保不向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士透露此密码。如因会员向未经授权的人士透露其个人密码,或因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会员之个人密码而导致任何后果,国泰航空概不负责。
- 国泰航空对会员因本会及/或因使用或不获提供任何本会设备、及/或因本会提供或拒绝提供任何优惠服务而导致的任何间接或直接损失、损毁或任何费用等概不负责,且不论有关损失、损毁或费用等是否因疏忽引起,也不论是否在国泰航空所能控制的情况下发生。
- 在任何情况下,根据上述第一条及华沙协定(有关民航损失赔偿的多边协议)或国泰航空的旅行规章所编撰的国泰航空义务条款,以及/或国泰航空的服务契约、民事侵权或侵害行为、或在不同情况之下的责任限制,如遇有任何因本会运作的行为或由于疏漏而提出的索偿,本会仅限于根据有关事件,按会员购买该机票的价值或10,000港元(以较高者为准)予以补偿。
- 国泰航空将全力确保伙伴机构提供有关服务,但对该机构未能提供有关服务所导致的损失、将不承担责任。当会员享用伙伴机构的服务时,须受伙伴机构的条款及细则的约束,若有任何损失,国泰航空概不负责。
- 国泰航空确认将以合理的谨慎和技巧营运本会及提供本会设施,但国泰航空并不保证本会设施及优惠能经常供使用,对于法规或其它规定明示或暗示关于国泰航空的所有条款特此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排除。
- 国泰航空未行使或未实施本文所述的任何权利时,不可视为放弃该权利,亦不可影响国泰航空就该权利或其它任何权利采取任何后续行动所享有的权利。
- 若主管辖区的任何法院或行政机构发现这些条款及细则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则该规定的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不可影响这些条款及细则的其它规定。未受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影响的所有规定应继续充分有效。
- 会员同意以合理的谨慎和小心,以及对国泰航空的职员及其它会员应有的礼貌和尊重使用本会的所有设施。
- 上述的条款及细则,以及国泰航空与会员之间的关系均受香港法律约束。任何会员一经使用本会的服务,即须遵守香港法院的司法裁决。
(以上条款及细则之所有内容,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