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限制
托运行李限额
| 地区 | 客舱级别 | 总重量上限 | 行李数目上限 | 每件尺寸总限 3 |
|---|---|---|---|---|
| 所有地区 | 头等 | 40公斤 (88磅) | 无行李数目上限 但请尽量限制您的行李于两件之内 | 尺寸不可超过 157 公分 (62 吋) |
| 商务 | 30公斤 (66磅) | |||
| 经济 | 20公斤 (44磅) | |||
| 婴儿 1 | 10公斤 (22磅) 2 |
如有任何查询,请联络当地的港龙办事处。
请留意:
- 婴儿的定义为2岁以下及不占座位的旅客
- 另加一部可摺合的婴儿手推车
- 从2007年10月1日起,每件行李最多只可重32公斤(70磅),除非属于以下项目:
- 个人移动辅助器
- 医疗器材
- 体育用品
- 乐器
- 摄影器材
- 家居用品
- 外交使节之行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