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
出于安全理由,如下所列之危险物品,不得在乘客行李(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携带:
请联系订票处以取得更多信息。鱼叉及鱼枪均属武器。以下各项为违禁品:
香港法例规定,携带武器及军火进入香港境内,必须持有由有关单位预先发出的入口许可证明文件。
您可参阅安全检查以取得更多详情。
- 装有警报装置的小型公文包;或内置锂电池和/或有易燃材料物质;
- 爆炸品,军用品,焰火和照明弹;
- 压缩气体 (易燃的,非易燃的或是有毒的) ,比如丁烷,丙烷,水中呼吸氧气筒,轻质燃料,气雾剂;
- 易燃液体,比如油漆,稀释剂体,粘合剂;
- 易燃固体,比如“随身擦火柴”及任何易燃物体;
- 氧化物,比如漂白粉与过氧化物;
- 毒物,比如砒霜,氰化物,杀虫剂,除草剂;
- 放射物质;
- 腐蚀物质,比如水银(包括储存在体温计或是血压计内的),酸,碱以及液态的电池;
- 其它任何不在上述之列,但可构成飞行危险的物品,比如带有磁性,攻击性或是刺激性的物质。
违禁品
请联系订票处以取得更多信息。鱼叉及鱼枪均属武器。以下各项为违禁品:- 打火机及火柴
中国及印度
从这两个国家始发的乘客不可于身上、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内携带任何打火机或火柴。
美国
来往美国的乘客不可于身上、托运行李或手提行李内携带任何打火机或火柴。
详情请浏览美国运输安全局 (TSA) 的网页。 - 刀具(包括猎刀和剑),剪刀与任何根据当地法律禁止的锋利物品 (比如冰凿)。
- 枪械,包括猎枪、气枪、动物屠宰机、枪栓、闪光信号枪、发令枪、弹药、枪械复制品或仿制品、弩。
- 爆炸品,包括军事用、商业用或自制爆炸品、容易引起爆炸的器材、爆鸣器、烟雾弹、手榴弹、地雷、其它具爆炸性的军事用品、具爆炸物品或器材的复制品或仿制品。
- 尖锐或锋利并有可能导致受伤的物品,例如弹簧刀、折刀、匕首、大弯刀,亦包括竹中所有长度或形状而有刀锋之真刀或纪念用刀具,如有鞘的刀、宗教匕首、小剑、剃刀、解剖刀、冰凿、剑类、有刀锋或箭头的雨伞。
- 会导致身体丧失机能的物体,如催泪气体、锤矛、硫酸等。
- 高度易燃物体,如电油、燃油等。
- 盛载气体或压缩气体之容器,而容量超过 500 毫升。
- 钢铁拳套、球棒、棍棒、连枷。
香港法例规定,携带武器及军火进入香港境内,必须持有由有关单位预先发出的入口许可证明文件。
您可参阅安全检查以取得更多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