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須知
中國機場於奧運期間實施新保安措施
為保障北京奧運期間的交通安全,由2008年7月20日起,以下機場將實施新的保安檢查措施:-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 上海虹橋機場
- 上海浦東國際機場
- 青島機場
- 天津機場
- 瀋陽機場
- 秦皇島機場
- 石家莊機場
- 太原機場
- 濟南機場
- 杭州機場
- 南京機場
- 合肥機場
- 長春機場
- 哈爾濱機場
- 呼和浩特機場
- 大連機場 以及
- 所有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西藏自治區的機場。
旅客如攜帶炸藥、易燃物品或爆炸品前往上述機場,將會根據中國當局有關法例及規定受到嚴厲處分。如旅客因攜帶有關物品而導致任何後果(例如錯失航班),必須自行負上有關責任。
旅客應為新保安措施預留充足的時間,提早前往機場。




